读书笔记:人类新史

《人类新史》 一次改写人类命运的尝试 [美] 大卫·格雷伯 / [英] 大卫·温格罗

如果人类历史上确实犯下过什么可怕的打错——从当前世界的状况来看,很难否认这一点——那错误或许就始于人们不再能这样自由地去想象和践行其他社会存在形式的那一刻,错误严重到今天的有些人甚至觉得这样一种自由在人类历史上的大部分阶段根本不曾存在或无人行使。即使那少数几个声称人类总能想象不同社会可能性的人类学家,例如皮埃尔·克拉斯特和后来的克里斯托弗·博姆,也相当古怪地断定在差不多95%的人类历史中,那同一批人类对所有可能的社会世界都心怀畏惧——除了人人平等的小规模社会。我们仅有的梦想就是噩梦:等级制,支配和国家的可怕前景。正如我们所见,事实明显并非如此。

上一章中探讨的北美东部林地社会的例子,给了我们一种更为有效的提问方式。例如我们可以问,为何他们的祖先能做到抛弃卡霍基亚的遗产,抛弃唯我独尊的领主和祭司,成功重组为自由的共同体;可是当与之对话的法国人尝试效法他们,摆脱自己的旧等级制度时,结果却是灾难性的?个中原因无疑众多。但是对我们来说,关键是要记得这里谈论的并非作为抽象理想或形式原则的“自由”(类似“自由、平等、博爱!”的语境)。反之,在本书诸章节中,我们讨论了可以付诸实践的社会自由的基本形式:1.迁离所在环境的自由;2.无视或不服从他人命令的自由;3.塑造全新社会现实,或在不同社会现实之间来回切换的自由。

我们现在可以看到,前两种自由,即迁移和抗命的自由,往往为更富创造力的第三种自由充当了某种脚手架。让我们明确阐述一下这种对第三种自由的“支撑”是怎样实现的。只要前两种自由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就像那些北美洲社会在初遇欧洲人时的内部情况,那么唯一可以存在的国王顶多只是在玩国王扮演而已。一旦他们越界,昔日的臣民总是能无视他们或者迁去其他地方。这同样适用于其他官衔等级制度或权威体系。与之类似,一只警察部队只在一年中的三个月运转,其成员一年一轮换,那这支部队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在玩警察扮演。这样想来,其成员有时直接从仪式小丑种征募,好像也就不那么离谱了。

在这里,人类社会显然发生了某些变化,还是相当深远的变化。三种基本自由逐渐退场,以至于今天的大部分人几乎想不出生活在以它们为基础的社会秩序中是什么样子的。

这是怎么发生的?我们是怎么陷入僵局的?我们到底陷得多深?

或许我们致力于破除的最顽固的误解和规模有关。很多学术和非学术领域都认为,支配结构是人口规模以数量级增长所导致的必然结果,这个看法似乎成了常识;也就是说,社会等级和空间等级之间存在必然的相关性。我们一次次面对这样的著述:作者只是想当然地认为人口规模更大、密度也更大的社会组织,就需要更“复杂”的体系来维持有序运转。就是说,复杂性依然被视作等级的同义词,等级进而被视作指挥链(“国家的起源”)的婉称,这意味着只要大量人口决定在一个地方共同生活,或是参与共同的工程,就必须放弃第二种自由——拒绝命令的自由,并以法律机制取而代之,例如,殴打或囚禁那些没有执行命令的人。

正如我们所见,这些假设在理论上完全站不住脚,历史并不支持这些假设。人类学家,也是研究欧洲铁器时代的专家卡罗尔·克拉姆利(Carole Crumley)多年前就曾指出:不论是自然世界还是社会世界,复杂体系并不一定要自上而下地组织。我们倾向于做出的相反假设,或许更多地反映着我们自己,而非那些我们研究的人或现象。并非只有她指出过这一点。但是大家往往对这些洞见置若罔闻。

或许是时候开始倾听这些洞见了,因为“例外”的数量开始迅速超过了常规的数量。以城市为例。城市生活的出现曾被认为标志着某种历史转折点,每一个经历转折的人都不得不永远交出自己的基本自由,并臣服于面目模糊的行政官员、严厉的神职人员、家长式的国王或武夫政客的统治,仅仅为了避免混乱(或认知超载)。今天从这个角度看人类历史,确实无异于披上现代版詹姆斯国王的袍子,因为其总体效果就是将现代社会的暴力和不平等描述为自然而然产生于理性管理和家长式照护的结构:我们被要求相信,这些结构是为人口数量超过一定阈值从而突然之间不能组织自身的人类设计的。

这些看法不仅在人类心理学上站不住脚,也很难契合有关世界各地城市起源的考古证据:许多地方的城市实际上始于规模宏大的市民实验,常常缺乏我们预期中的行政等级和威权统治的特征。我们并没有充分的术语体系来描述这些早期城市。正如我们所见,拔它们称为“平等主义的”可能牵涉各种各样不同的含义:可能意味着城市议事会和社会住房协调工程,例如在前哥伦布时代美洲的某些中心;也可能意味着自治的家户自我组织成街坊和市民集会,例如在黑海北岸的史前超大遗址;或者可能意味着明确引入基于统一性和相同性的平等概念,例如在美索不达米亚的乌鲁克时期。

一旦我们回想起这些不同区域在城市出现之前的情况,这种多变性就不足为奇了。事实上,那些并不是原初的或孤立的群体,而是广布的社会网络,横跨多样的生态环境,其中人群、植物、动物、草药、宝物、歌曲和想法以无穷无尽错综复杂的方式在彼此之间流动。虽说在人口意义上每个单元的规模都很小,尤其是在一年中的特定时刻,但它们通常被组织成松散的联盟或盟邦,在最基本的情况下,他们是我们所谓的第一种自由的简单逻辑结果:由于知道自己在远方会被招待和照顾,甚至在一些地方会被视若贵宾,从而可以离家远走的自由。在最充分发展的情况下,它们是“近邻同盟”的典例,其中某种正式组织负责照看并维护圣地。马赛尔·莫斯曾不无道理地指出,我们应该将诸如此类的大规模好客圈称为“文明”。当然,我们习惯于将“文明”当作源自城市的东西,但是,具备新知识后,翻转逻辑,将早期城市想象成一种压缩进小空间的大型区域性联盟,才似乎更现实。

当然,城市同样也能并且常常会被君主、战士贵族或其他的分层形式掌控。这种情况一旦发生,结果就非常戏剧性。不过,仅仅是大型人类聚落的存在本身,并不足以引发这种现象,也不会使这些现象不可避免。这些支配结构的起源必须另寻他处。世袭贵族同样可能存在于小规模或中等规模的群体中,例如安纳托利亚的高地“英雄社会”,这些社会出现在早期美索不达米亚城市的边缘,并与之开展广泛的贸易。就我们目前掌握的证据而言,君主制作为一种永久性制度正是起源于此,而非起源于城市中。在世界其他地方,有些城市人群尝试发展君主制,但发展到一半就退了回去。这正是位于墨西哥谷地的特奥蒂瓦坎的例子,那里的城市人口建造了太阳和月亮金字塔,又放弃了这些宏大工程,开启了惊人的社会住房计划,为居民提供多户集合式住宅。

在其他地方,早期城市沿着相反的路径,首先以街坊议事会和全民集会的形式出现,最终被好战的霸主统治,而后者不得不与旧有的城市治理机制紧张共存。美索不达米亚乌鲁克阶段之后的早王朝阶段就是沿这条路径发展的:在这里,关键的一步似乎依然是暴力体系和照护体系的融合。苏美尔神庙始终围绕着供养化身为塑像的神明来组织经济生活,这逐渐演化为一整套福利产业和官僚制。鳏寡孤独和流亡者等这些脱离了亲属群体或其他支持网络的人会避难于此:例如,在乌鲁克,他们聚集于城市守护女神伊南娜的神庙,神庙之下便是召开城市集会的大中庭。

早期个人魅力型战士国王依附于这样的空间,实际上会搬去与城邦主神的圣所比邻而居。苏美尔君主就这样得以跻身曾经用于照顾神明的制度性空间,从而脱离普通人类关系的领域。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国王,正如马达加斯加谚语所言,“没有亲戚”,或者说不应该有亲戚,因为国王对所有臣民而言是一视同仁的统治者。奴隶也没有亲戚,他们被斩断了之前所有的亲密联结。无论国王还是奴隶,他们拥有的唯一被认可的社会关系就是基于权力和支配的关系。用结构化的术语来说,不同于社会中几乎所有其他人,国王和奴隶事实上生活在同一空间内,区别只是他们分别占据权力光谱的首尾。

我们也知道,被纳入这类庙宇体制中的困顿个体,会得到稳定的一日三餐,并且在庙宇的土地上和作坊里工作。最早的工厂,或者说我们知道的历史上最早的工厂,就是这样一种慈善机构,其中神庙办事员会给女性分配羊毛来纺织,监管织品的交易(其中大部分用来和高地人交换木材、石料和金属等河谷地带不出产的材料),并为这些女性细心提供口粮配给。这一切早在国王出现之前就存在。作为虔诚奉神的人,这些女性最初一定享有某种尊严,甚至拥有某种神圣地位,但待到最早的书面记录出现时,情况变得更加复杂了。

那时,苏美尔神庙中工作的人也有战俘,甚至有奴隶,这些人同样没有家庭支持。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可能导致了寡妇和孤儿的地位下降,最终神庙机构逐渐跟维多利亚时代的济贫院相当。我们可能会问,在神庙工厂工作的女性地位下降如何更广泛地影响了女性的地位?可以说,这必然导致逃离暴虐家庭制度的希望更渺茫了。失去第一种自由日益意味着失去第二种,失去第二种自由意味着抹除第三种。如果一个处于此情境种的女性尝试创造一种新崇拜、建立一座新庙宇、营造一种新社会关系图景,她会立即被打上暴动者或革命者的标签;如果她吸引了追随者,她很可能会面临军事力量的围剿。

这一切导向另外一个问题。这个新奠定的、在外部暴力和内部照护之间、在最去个人化和最亲密私人的人类关系之间的联结,是否标志着一切开始变得混乱?这是不是一个曾经灵活可变的关系最终固定下来的例子,换言之,一个我们如何结结实实陷入僵局的例子?如果有一个我们必须讲的独特故事,有一个我们必须问的有关人类历史的大问题(取代“社会不平等的起源”),是否正是这个:我们如何发现自己陷入唯一一种社会现实,其中基于暴力和支配的关系最终成为常态?

史坦纳发问,当使自由迁徙成为可能的那些预期——好客与庇护、以礼相容的社会规范——被侵蚀时,会发生什么?为何这常常加速催生出一种使一群人将专断权力施加于另一群人之上的制度?史坦纳细致钻研了从亚马孙维托托人(Huitoto)到东非萨夫瓦人(Safwa)在到藏缅语族卢塞人(Lushai)的案例,从中得出了问题的一个可能答案——这个问题曾困扰了罗伯特·罗维以及后来的皮埃尔·克拉斯特:如果无国家社会的确常以酋长不掌握强制性权力的方式组织起来,那么自上而下的组织形式从何而起?你可能还记得罗维和克拉斯特殊途同归的结论:这必然是宗教启示的结果。史坦纳另辟蹊径,他提出,也许一切都源于慈善。

难道《老子》中的:“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并不是在阐述观点,而是在描述见闻?“大道废”,寡妇、孤儿、战俘等需要救济的人越来越多,“有仁义”,类似酋长的角色为这些人提供庇护,但这也导致了这些人和酋长之间形成了人身依附关系,一定程度失去了迁徙的自由,并影响到抗命的自由,“智慧出”,有“智慧”的酋长利用这种人身依附关系,把依附自己的需要救济的人变成了听命自己的奴隶,“有大伪”,这种基于暴力和支配的关系最终成为常态

在亚马孙社会,不仅是孤儿,还有寡妇、疯子、残疾人或畸形人,只要无人照料,都可以在酋长居所寻求庇护,分享一份餐食。其中偶尔还有战俘,尤其是在袭掠远征中俘获的儿童。在萨夫瓦人或卢塞人中,逃跑者、负债着、罪犯或其他需要庇护的人和战斗中投降的人地位相同,都成为酋长随从人员,年轻男性常常扮演类似警察的执法角色。酋长对其随从实际有多大“权力”——史坦纳用的是罗马法术语potestas,含义之一是指父亲对其依附者及其财产的任意处置权——视情况而异,取决于被监护之人出走异地寻求庇护的难度,或至少要看亲戚、氏族或外人为其挺身而出的意愿。而这些追随者能在多大程度上贯彻酋长的意志,同样视情况而异;但重要的是这种潜在可能性本身。

在所有这些例子中,提供庇护的过程常常导致基本家庭结构的变化,尤其随着被俘虏女性的纳入,父亲的potestas得到进一步强化。可以发现,这种逻辑几乎存在于所有有史可据的宫廷中——它们无一例外吸引着被认为怪异和不合群的人。从中国到安第斯山区,世界上似乎所有的宫廷社会都包含这类特色鲜明的个体,几乎所有的君主都号称寡妇和孤儿的庇护者。很容易想象在更加久远的历史中,某些狩猎-采集社会已经发生了类似的事情。在上一个冰期,享受豪华葬礼的那些生理畸形的人在生前一定也备受呵护。毫无疑问,在这些实践和后来的王家宫廷之间存在一定的先后发展步骤,我们已经窥见其一斑了,就像在前王朝时期的埃及那样,即便我们仍然无法重建其中的大部分关联。

史坦纳或许没有挑明,但他的观察和父权制起源的辩论直接相关。女性主义人类学家们很早之前就提出,外部暴力(以男性为主)和女性在家庭内部的地位变化有关。至于考古学和历史学领域,我们才刚刚收集到足够的材料,去开始理解这个过程是如何实际运作的。